問:如何辦理《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
很多化工產品、電池以及一些帶磁性的商品通過海運、空運方式出口到世界各地,一些船公司和航空公司一定會要你提供《非危險品保函》和《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非危保函蓋公章自己公司出一份就行了,那么《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要怎么辦理呢?
首先我們來了解下為什么要做《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
當貨物在進行航空運輸、水上運輸、公路運輸、鐵道運輸時,為了保證運輸的安全,必須了解貨物的運輸危險性。貨物運輸條件鑒定就是依據國內外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的法規、標準,對貨物的運輸安全性作出鑒定和建議。也就是說,有了這份鑒定書,船公司和航空公司才敢安心運輸你的貨物。
什么機構可以簽發《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
一般是各地的化工研究所簽發的鑒定書才會被船公司和航空公司認可。比如XX化工研究院、XX化工研究院。
送檢須知
一、《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送樣及注意事項
1、送檢樣品數量:一般要求固體30~50克;液體:50~70毫升。對于個別需要追加試驗的情況會另行通知送樣(如自燃試驗約1kg,固體氧化劑試驗約200g,液體金屬腐蝕試驗約3.5L等),樣品包裝上應標明樣品名稱及送檢單位名稱。為了便于核查,檢測中心對于來樣均需保留,不予退還(如貴重或特殊的樣品確需退還的請在備注欄說明)。
2、送檢單位須保證所送樣品與真實的出運貨物相一致,檢測中心方可接受委托檢驗,如有不符,所涉及的檢測費用、法律責任及其他后果均由客戶自行承擔。
二、《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表格填寫及注意事項
1、貨物名稱必須填寫樣品的具體物質名稱,不可僅填寫代號、型號或規格代碼等。
2、電池類的產品(或產品內含電池)在“貨物名稱”一欄必須寫明電池的類型(如:鋅錳電池、鎳氫電池、鎳鎘電池、鉛酸電池、鋰電池等)及電池的型號等必要技術參數。
3、有機顏料(繪畫用丙烯類顏料除外)需寫明顏料的商品名稱或CI通用名稱。
4、請如實填寫樣品的生產廠家和申請鑒定單位,報告一旦出具不可做任何更改。
5、送檢單位應盡可能提供送檢樣品的“產品安全性能數據單”,簡稱“MSDS”。
6、如果因送檢單位未填寫或錯填申請表中的必填項,所導致的取件時間延時、報告錯誤、產生額外費用等均由客戶方承擔。
7、對于《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申請表中的“運輸方式”欄一定務必填寫,如不填寫,檢測中心將一律默認為空運;如果是海運的話一定要特別注明清楚。
三、《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完成需要的時間
1、常規狀態下2-3個工作日可完成,加急的可在6-24小時內辦理完畢。
2、對于有不明確或有疑問的數據(如大、小鼠口服毒性數據LD50、自發熱物質等),檢測中心有權要求另行檢測(即附加試驗),所涉及的費用由送檢方承擔。詳見中心收費標準。
3、《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因各種運輸方式的判定標準不同,每份報告一般只顯示一種運輸方式判定結果;針對同一樣品,也可同時出具多種運輸方式的報告。
四、《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貨物危險性鑒定書》的有效期及報告的重出
檢測報告當年有效。在報告有效期內,憑原鑒定報告的復印件及申請鑒定單位的委托書(寫明報告編號、取件人并加蓋申請鑒定單位公章),可重新出具原鑒定日期的正本鑒定書。凡重新出具正本報告,須保證所運貨物必須與初次檢測樣品一致。
五、其他注意事項
1,危險品運輸規則每年更新一次,所以《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的判定結論每年都有可能不同。
2,對于電池類產品(或產品含電池的產品),要求提供樣品電子檔圖片,具體要求如下:
A、尺寸要求比例(寬高比)為4比3or3比4清晰可見的JPG文件(數量不超過8張)
B、針對電池需要提供電池的正反面圖片,如若電池的正反面中有型號那面不可看清,則需提供一張型號特寫面的照片。如果客戶需要加設備運輸則需要提供設備的正反面照片。
(特殊的情況①客戶設備內包含兩種電池則需要兩種電池的正反面照片②客戶需要在報告的圖片上出現文字或者logo,則客戶需要提供的圖片上加入所需求的文字內容或logo。)